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越政发〔2024〕2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绍兴市越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范围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
(一)全区禁放区域: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稽山街道、城南街道、迪荡街道、东湖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鉴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1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富盛镇建成区:平陶公路、西上线、吼山连接线和夏葑公路合围区。(具体见示意图)
(二)其他重点区域: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影剧院、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车站和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周边100米距离范围内,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越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示意图

(内容来源: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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