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据港媒,演员张柏芝遭前经纪人控告违反合约案今日续审,张柏芝上午抵达法院。原告律师指另一份合约指4部电影有4千万预付订金,张柏芝已拍了一部《危险关系》,剩3部,另加278万那两部共有5部电影未拍。
原告律师就张柏芝于2012年5月16日签的两部电影合约内容提到有276万港元酬劳,问她有否收过,她表示:“我没有收过,这是没有争议的。”随后原告律师问媒体报道她票房失利,张柏芝随即语气激动反驳:“法庭不是该讲真假吗?为什么非要讨论媒体说好或不好,而不问我怎么说?”
原告律师还提到上周五张柏芝曾说自己需要签很多名,询问张柏芝从1998年出道至今是否签过超过上千个签名。张柏芝表示:“不记得了。”原告律师指出张柏芝曾说自己有10个不同的签名样式,对此张柏芝回应:“我很多签名都不一样,电影合约和娱乐圈工作用一个签名,给粉丝签名用一个签名,我儿子学校的签名又不一样,我给不同粉丝签的名也会不同,这么多签名我自己也签不会完全一模一样的。”
之后法官表示张柏芝已作供完毕可以离开,她在走出法院时,记者询问她作供完心情可会轻松些,她便点点头,随即登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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