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信用机制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如提供的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经查证属实并据以执行到位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举报人奖励,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1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过靖楠
案号:(2024)浙0604执4304号
身份证号码:330683******8219
住址:浙江省东阳市佐村镇宅口村
执行标的额
156251元及相应利息
2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陈才炎
案号:(2024)浙0604执4397号
身份证号码:330622******5719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长塘镇长塘村
执行标的额
1100000元及相应利息
3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应建明
案号:(2016)浙0604执4518号
身份证号码:330622******4213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杨梅村
执行标的额
406823.63元及相应利息
4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边晓平
案号:(2023)浙0604执4429号
身份证号码:330622******4018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五洲村
执行标的额
750000元及相应利息
5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陈达明
案号:(2025)浙0604执2636号
身份证号码:330682******7212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
执行标的额
101752.77元及相应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举报人举报的是执行法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6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朱建民
案号:(2023)浙0604执3428号
身份证号码:330682******0410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南一村
执行标的额
470000元及相应利息
7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金钱
案号:(2023)浙0604执3428号
身份证号码:330682******0416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沿河村
执行标的额
420000元及相应利息
8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方炜
案号:(2025)浙0604执1480号
身份证号码:330682******9016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新魏家庄村
执行标的额
498300元及相应利息
9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占桂林
案号:(2023)浙0604执1265号
身份证号码:360428******141X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兰园
执行标的额
171200元及相应利息
10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郑宏飞
案号:(2024)浙0604执324号
身份证号码:330682******9011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龙江村
执行标的额
81600元及相应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举报人举报的是执行法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全民参与 助力诚信
举报有奖!
一、举报受理方式
悬赏公告公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相关信息,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本院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人的除外)。
本院受理举报电话:0575-82505678 。
二、悬赏金领取方式
对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申请执行人在举报的财产线索依法处分完毕后30日内支付悬赏金给举报人(悬赏金通过本院支付)。
三、悬赏举报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30日前。
本院郑重告诫: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属妨害执行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日
(内容来源:上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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