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旧改的城镇住宅小区为更新对象,对建成时间早的小区优先考虑;采取原地“自主更新”和异地“旧房换新”的结合更新模式……19日,《越城区预制板小区自主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明确更新对象、更新模式等内容,今年以来备受市民关注的老旧预制板楼房小区自主更新话题终于尘埃落定。

根据方案,此次更新范围原则上以预制板作为主要结构材料建造且尚未旧改的城镇住宅小区为对象,同时优先考虑建成时间较早(2000年以前建成投用),部分房屋被依法鉴定为C级、D级危险房屋,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等的非成套住宅,存在地质灾害等其他安全隐患以及建设条件相对比较成熟和完备等条件。
更新模式是市民最为关心的内容。方案中明确,采取原地“自主更新”+异地“旧房换新”的组合更新模式,由相关业主依法确定实施主体,通过更新区块面积适当增容,做到项目封闭平衡运作。同时规定,原地更新业主不少于整个小区业主的60%,异地换新业主允许其置换同等价值的存量房源,其房屋产权由项目实施主体出资收购。
更新项目如何申报?方案规定,由社区牵头,征求小区全体业主关于自主更新的初步意见,同意更新比例达到95%及以上的,由业委会或所在社区持有关书面材料向所在镇街提交更新项目实施申请,经所在镇街初审同意后报区更新办(区建设局),经审核后提请区政府同意。项目通过后列入越城区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由受委托的项目实施主体根据计划分期分批实施。
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属地镇街和社区负责依法组建更新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住宅更新委员会,与其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即委托对方实施主体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更新方式、设计方案、资金筹措、建设工期、安全保障、运营方案等内容。同时明确小区更新后的住宅总户数和总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室内面积及户型结构,建筑质量标准,小区配套设施,增建住宅和停车位的数量、归属及其处置方式,小区业主的选房规则,建设费用承担明细、过渡方式以及过渡费用等事项。
实施方案需通过公示、全体业主表决、报相关部门审批等流程,再由属地镇街负责做好房屋原地更新协议、异地以旧换新协议、过渡安置补偿协议等协议签订工作。签约率达100%后方可启动房屋腾空、搬迁、拆除等工作。方案中,还对项目流程审批、建设管理、安置择房交付、房屋产权登记、小区长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工作。
越城区建设局有关人士表示,推进老旧预制板小区改造更新,是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的有效举措,有助于打造创新、宜居、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城市。越城区按照“试点先行,成熟推进”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更新,通过推进预制板小区更新改造试点工作,因地制宜探索适合越城区的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模式,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
《越城区预制板小区自主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一图速览

更多相关信息,请点击附件查看。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绍兴市人民政府网、今日越城)

评论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