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就魏某教唆未成年外孙女盗窃超市商品一案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判决,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5年4月,绍兴某超市工作人员盘点货物时发现,有人多次以漏扫商品方式进行盗窃,于是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被窃物品明细表和监控视频。经调查,作案人员是魏某和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外孙女檬檬(化名)。
原来,魏某与檬檬到超市采购日用品时,魏某看到超市有无人看管的自助收银台后,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对檬檬说:“外公不会用自助收银台,等会外公在旁边给你递东西,你按我说的一部分正常扫码,一部分假装扫码。”在魏某再三劝说下,檬檬答应了。第一次侥幸成功后,魏某在不到一个月内唆使檬檬8次盗窃,所盗物品包括大米、食用油、饮料、洗护用品等,合计价值近2000元。
魏某此前曾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此次,他自作聪明地以为教唆未成年人盗窃就能逃避法律制裁。面对讯问,魏某追悔莫及:“我也是一时糊涂,觉得孩子年龄小,哪怕查到了也不会有事。我非常后悔,因为自己的贪念害了孩子。”
经法院一审判决,魏某因教唆未成年外孙女盗窃超市商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其外孙女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处以行政处罚且依法不予执行。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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