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二十三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的通知》,明确将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华苑等14家单位和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馒头山社区宋城路区域1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列为第二十三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
文件提出,各市、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强化精准治理和安全管控,全力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按要求整改完毕后,以设区市为单位向省政府申请验收销号。
鉴于浙政办发〔2024〕19号文件公布的第二十二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不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
(内容来源:浙江发布)
评论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