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
是阖家团圆、辞旧迎新的喜庆时刻
烟花爆竹让春节的氛围愈发浓厚
但这份欢乐与热闹
必须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之上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一定要严格遵循规定区域
确保生命安全
绍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绍兴公布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越城区
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稽山街道、城南街道、迪荡街道、东湖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鉴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1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以及富盛镇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柯桥区
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齐贤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兰亭街道等11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以及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上虞区
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街道、梁湖街道、崧厦街道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海涂托管片区、小越街道以西区域、驿亭镇以西区域以及章镇镇、丰惠镇、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谢塘镇、盖北镇、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海涂托管片区:
注:1.各乡镇建成区,上虞区小越街道、驿亭镇禁放范围详见各区公告。2.越城区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上虞区海涂托管片区禁放工作由滨海新区负责实施。
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诸暨市
东至诸永高速—白马墩路—东三环路,南至市南路—诸齐线—南三环路(包括祥生江南里),西至三都路—新兴路及延长线—沪昆高速(包括华海家园、明联小区、民生花园),北至大侣路。
嵊州市
甘霖镇:东至:望江路延伸北接长乐江,南经黄塘岭村路接甬金高速;南至:以甬金高速为界,西接苏台高速;西至:苏台高速为界,北接长乐江;北至:以长乐江南岸为界。
崇仁镇:区域一:东至:环镇路;南至:溪滩村北(嵊州市梅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南侧);西至:绍甘线(高速连接线);北至:环镇路。区域二:马仁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
长乐镇:东至:甬金高速出口匝道向北延伸至报本路;南至:甬金高速出口向西延伸至南山江桥;西至:长乐镇南山江桥向北延伸至报本路;北至:报本路,含长乐镇迎宾广场。
仙岩镇:区域一仙岩村:东至:诗画剡溪西岸;南至:仙岩村笋山脚下大坑甏;西至:浙江震凯化工有限公司;北至:西鲍隧道南出口;区域二西鲍村:东至:曹娥江西岸;南至:嵊州市斯佳纺织有限公司;北至:嵊州市天宇纸业有限公司;西至:后门山;区域三岩头村:东至:曹娥江西岸;南至:浙江力普粉碎机械有限公司;西至:嵊新首创最西侧;北至:104国道嵊新首创红绿灯处。
贵门乡:东至:贵门村田畈;南至:贵门乡党群服务中心;西至:碗窑遗址;北至:鹿门书院及嵊州市青少年综合实践活动中心。
新昌县
(一)乡镇(街道)禁放区域。
乡镇禁放区域包括其人民政府建成区及部分区域,行政村包含其自然村,注明自然村的以自然村为禁放范围,具体为:
新昌县城区三个街道(羽林街道、南明街道、七星街道)全域。
澄潭街道:东街居委会、南街居委会、西街居委会、北街居委会、澄潭居委会、丰潭村、坑下村、岭芝山村、梅岭村、梅屏村、梅渚村、山泊村、山头村、山支头村、社古村、铁牛村、沃西村、下衣村。
镜岭镇:镜岭村、黄婆滩村、黄岙村。
回山镇:回山村、上市场村。
儒岙镇:儒一村、儒二村、天姥村、会墅岭村、横板桥村。
沃洲镇:大坪头村、银顶山村、祝家庄村吴家和缸窑自然村、龙皇堂村大龙自然村、大市聚村、新航村、安仁村、何梁浦村、坑西村、西山村。
小将镇:里小将村、小将新村外小将自然村。
沙溪镇:沙溪村、剡界岭村。
城南乡:石溪村、天荷村、南溪社区。
东茗乡:东茗村。
(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放区域。
长诏水库、钦寸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含水库大坝和取水口等水利设施附近等重点管控区域以及梁柏台大桥、新林驿站附近区域。
(三)其他重点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小将林场、天姥林场等重点防火区;
7.大佛寺、穿岩十九峰等风景名胜区;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涉嫌违法
近日,绍兴已查获多起
案例一:
近日,绍兴越城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接到一起火灾的警情,民警连忙赶到现场,发现消防队已经把火灭了,“我们看了一下火灾现场,那边是五联大桥下面丝瓜棚跟一些线路被燃烧掉了。”
通过视频回放,民警发现了起火的原因,竟然是五个人放烟花引起的。
王成:“这边五个年轻人,他们把烟花点燃以后,因为他们把20发组合的烟花倒放了,点燃以后火星四串,我们放完以后又过来燃放了加特林,放完加特林后,他们就发现后面桥下面着火了他们看到这个情况,马上就跑掉了。”
根据视频追踪,民警查明了五人的身份信息,并传唤至所里接受调查。经调查,这五人从熟人那里购置了加特林,小金鱼等价值七百余元的烟花,由于燃放时操作不正确,才导致了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火灾。
王成:“这五个人是两对男女朋友,跟一个单身男的,他们都是朋友关系,他们是在越城区打工的,也知道城区里面不让燃放烟花爆竹,认为可能这边东湖的五联大桥这边可能偏远一点,就抱着侥幸心理来这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经调查取证后,目前五人均受到了公安机关的相应处罚。
案例2:
1月19日晚上,绍兴诸暨市公安局浣东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并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晚上9点左右,浣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双禁”区域内日常巡查中发现高湖区域燕尾山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制止了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浣东派出所值班民警也迅速赶到了现场。
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吕某为图喜庆,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民警对吕某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
1月28日20时20分左右,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斗门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视频巡逻时,见2名男子开着电摩在诚信路上行驶,后座男子手持“加特林”烟花冲着高空燃放,烟花喷射数十米,落在地上后“火花四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第一时间落地二人身份,并将人员传唤至派出所。
经调查,黄某某、周某某二人为寻求刺激,购买“加特林”烟花,未顾及周边人流,在越城区斗门街道诚信路步行街,一边骑电摩一边燃放。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二人均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不再做出类似危险行为。
当晚,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斗门派出所对其二人作出顶格处罚。
另外
不在“双禁”范围内的小伙伴
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注意
一定一定要到
正规零售店【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购买
千万不要到无证摊点、朋友圈等
购买非法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
燃放时千万要注意安全
(内容来源:越牛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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