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旧房装修可申请以旧换新补贴啦!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将个人旧房装修纳入到了以旧换新行动范围。
《通知》明确规定,支持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增加补贴品类,补贴品类应优先向先进、绿色、低碳、环保产品倾斜,更好满足居民装修改造需求。这也就意味着,各地可享受补贴的品类范围或将比《通知》约定的品类更广一些。补贴方式以及兑现流程等操作细则,也将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据越牛新闻记者了解,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消费者,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
补贴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备案通知书、房产证明、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 申领补贴承诺书、产权人银行账号等。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根据要求,浙江省本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用完,将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为更好推进旧房装修以旧换新行动,浙江建设厅8月30日公布了全省各地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图源浙江建设公众号
(内容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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