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中院一名副院长论文被律师举报,确属抄袭

2024-06-1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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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下午,举报江西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论文造假的律师金磊,收到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发来的邮件。邮件称,被举报人学位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

金磊律师的举报信 受访者供图

6月11日上午,记者从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获悉,他们此前确实收到了金磊律师对刘赛连的实名举报,但他们不便对媒体回应此事。记者多次联系刘赛连,未获回应。

今年1月25日,金磊向南京大学举报,刘赛连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律硕士学位。经查,刘赛连的硕士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一文,抄袭率达63.9%。论文第2部分8412字,抄袭部分7289字,抄袭率86.7%。论文第3部分7556,抄袭部分7259字,抄袭率高达94.7%

举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刘赛连明显不符合毕业及授予硕士学位条件,请贵校对此事予以调查,撤销其硕士学位并对此事作出相应处理。”

刘赛连副院长 来源:鹰潭中院官网

金磊介绍,此后他与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保持沟通并获悉,南京大学核实材料后,于3月10日进行正式调查。依据《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正式调查期限三个月,即2024年6月10日前将给出结论。

6月10日16时30分,金磊收到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邮件,邮件称:针对举报内容,校学术委员会依据《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有关程序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认定被举报人的学术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建议学校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越牛新闻综合澎湃新闻)

编辑: 姜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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