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已发!绍兴峰谷电价调整,3月1日起执行

2024-03-0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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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绍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工商业分时电价调整的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为更好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对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

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

二、执行时间

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其中,1-10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三、峰谷时段及电价浮动比例

1、统一大工业电价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峰谷时段。重大节假日执行深谷电价,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其中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户在计量装置具备条件后执行。具体时段划分见表1。

2、调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浮动比例以平段电价为基础。具体见表2。

四、企业可根据规定的分时时段,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积极参与削峰填谷,通过“网上国网”app中“电费管家”版块,自助检测用能情况及价格水平。请及时关注后续电费情况,按时足额交纳。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内容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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