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风行网因使用“葛优躺”照片向葛优致歉一事引关注。
某眼查显示,11月16日,法院刊登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向葛优致歉的公告。内容显示,该公司于2016年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四篇名为《撩回忆 你只认识葛优瘫?其实这部电视剧集齐了国产喜剧界的半壁江山》《十大盘点 他们只是银幕黄金搭档?》《这里有一个参加奥运的机会,你敢不敢接》等的配图文章中,未经葛优先生授权许可,使用了名词“葛优瘫”及葛优先生的肖像图片。经法院判定,此行为已侵犯葛优先生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公司已将侵权文章删除,并向葛优先生做出正式道歉,“为我司行为对葛优先生造成的损害表示诚挚歉意,并承诺在以后的账号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内容管控义务,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数据显示,截至11月23日,由葛优发起的“葛优躺”侵权案650余起,涉案企业共计需赔偿874.87万余元。
“葛优躺”或者“葛优瘫”还能使用吗?
不过,若只使用“葛优躺”或者“葛优瘫”这两个名词,会造成侵权吗?
记者就此联系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勇,他表示,“葛优瘫”已经成为专用名词了,说起“葛优瘫”就会想到葛优的姿势,再加上是网络流行词,如果不用图片只是使用“葛优瘫”文字,但表现出对当事人的侮辱、诽谤也会涉嫌构成名誉侵权。
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否用于商业用途,如果相关照片和文字用于商业用途,会涉嫌构成侵权。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倩曾向记者表示,除了未经本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以外,演员具有可识别性是构成肖像权侵权的一大前提。以“葛优躺”为代表的表情包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表情包是基于原作品的二次创作,如果表情包符合著作权法的独创性高度,同样可受到保护。”
据报道,葛优方面此前表示过,“葛优躺”照片可以调侃,但不能上升到商业方面盈利,没有经过允许情况下进行盈利宣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
多位明星打官司维权,网友:支持
企业频频“碰瓷”明星,明星维权一波又一波。
纵观围绕明星发生的侵权纠纷,其中因为“被代言”而产生的名誉权以及肖像权纠纷,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
前不久才报道过,演员孙红雷因影视剧《征服》中的经典桥段被某游戏公司未经授权使用而获得赔偿。
6月6日,迪丽热巴与广州永铨商贸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被告永铨商贸公司在未经过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在其网店“原始黄金永铨专卖店”使用原告姓名及照片,并以品牌代言人的形式用于宣传,侵害了原告肖像权和姓名权。需赔偿迪丽热巴5万元并公开致歉。此前迪丽热巴已多次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起诉原始黄金骆驼奶品牌关联公司广州亿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今年5月,刘昊然起诉食品公司侵权案胜诉,被告方需赔30万元。顺天缘公司未经刘昊然许可,擅自将刘昊然的肖像及签名用于其产品的外包装,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姓名权,顺天缘公司需赔偿刘昊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30万元。
2021年9月23日, 林俊杰与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肖某肖像权纠纷一案新增送达公告,公告详情显示,原告林俊杰诉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肖某肖像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被告肖某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维权成本合理开支5000元,以上共计27.5万元等。
网友纷纷表示:
支持艺人维权!
(综合自澎湃新闻、羊城晚报、深圳商报、中国基金报、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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