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牛新闻记者在绍兴市人民政府网站注意到,今天绍兴市民政局、绍兴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起草的通知中明确,1.根据《关于动态调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绍政发〔2022〕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1050元统一调整到1134元。
2.为了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提高城乡困难家庭救助水平,决定对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低保边缘对象按不低于低保标准10%的比例发放困难生活救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研究确定。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从2023 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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