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经绍兴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内容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经绍兴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内容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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