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助力中小微企业补齐职业健康管理短板,根据国家、省及我市《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要求,深入推进服务企业,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全面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一、行动目标
总结推广去年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试点做法,形成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动,采取“管家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专家定期上门、企业示范引领等多种形式,帮助中小微企业查找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指导落实整改措施,规范职业健康管理。通过开展帮扶行动,提升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能力,有效降低职业病发病率,确保企业和职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打造共同富裕市域先行示范区作出贡献。
二、帮扶对象
全市范围内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乙级、丙级以及存在职业病危害且尚未依法申报的中小微型企业。
三、帮扶内容及模式
(一)帮扶内容
指导帮扶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正确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组织开展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妥善安置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病人等,帮助中小微企业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帮扶模式
1.“管家服务”帮扶。推广新昌县首创的职业健康“管家服务”模式,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考察、培育职业健康服务“管家”,与企业代表面对面协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质控评价等,中小微企业自主从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名单中选择购买“管家服务”,协助企业做好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
2.政府购买服务帮扶。借鉴其他地市、其他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以区、县(市)集中,或街道(乡镇)为单位,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职业健康帮扶能力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或者聘请专家团队对一定数量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服务指导。
3.专家定期上门帮扶。借鉴“上虞开发区做法”,以各区、县(市)或集约度高的工业园区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服务体系和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定期组织辖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层协管力量,或者邀请上级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执法人员定期上门服务。
4.以好带小引领帮扶。发挥全市129家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引领作用,进一步提质扩面,以好带小、以点带面推进职业健康管理能力提升,要在2022年成功创建129家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基础上,各地新增职业病示范企业10家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调研阶段(2023年2月至3月上旬)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抽调所属卫生执法机构、疾控机构有关专业人员组建职业健康帮扶技术指导专班,梳理辖区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和职业健康管理现状,对帮扶方式和帮扶机制开展调查研究。
(二)帮扶实施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1.工作部署(2023年3月)
各地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在辖区范围内遴选出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且职业病防治基础薄弱的中小微企业100家以上作为帮扶对象,制定具体帮扶计划与方案。
2.全面推行实施(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
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深入帮扶企业,积极开展现场指导(其中采用专家指导形式不低于1次/半年),全方位指导或督促帮扶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有序整改或完善,并保留过程资料和帮扶前后对比资料。
3.成效评估(2023年10月)
各区、县(市)组织专家按照《绍兴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评估表》(见附件),对辖区内帮扶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成效评估工作主要包括资料评估、现场评估、综合评估等程序。市卫健委将根据情况,组织疾控、监督人员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评估。
(三)经验总结阶段(2023年11月)
全面梳理评估各类帮扶模式,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政策支持、部门协作和援助机制等方面,全方位建立本市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和模式,树立中小微企业帮扶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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