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绍兴市越城区高立花园东区在小区出入口装起了道闸,这原本是为了更好地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然而却引来一些业主的不满。家住高立花园东区13幢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道闸安装以后自己的车反而开不进小区了,这几天他只能在外面寻找停车位,非常不方便。“为什么不允许我们这幢楼的业主登记车牌?”李先生对这一区别对待行为很生气。
红圈处为13幢,原先是写字楼高立大厦
业主:房产证上是同一小区,却被区别对待
2月23日上午9点半左右,记者来到高立花园东区。小区北门入口处有一个道闸,李先生居住的13幢正好就在道闸旁边。他告诉记者,整个高立花园分为东西两区,其中东区一共有12幢楼(1-11幢和13幢),春节前东区两个入口处各安装了一个道闸,近期开始调试使用。
前几天李先生看到业委会在保安亭贴出公告,通知业主登记车牌,他随即前往,却被告知13幢的48户业主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不能进行登记。“业委会主任说,我们13幢属于原高立大厦,不可以把车停到高立花园东区小区里面。”李先生很纳闷,自己的房产证上明明白纸黑字写着“高立花园东区13幢”,为何自己不是该小区的业主呢?
李先生认为,虽然自己居住的这幢楼曾经是高立大厦,但后来大楼由商用变成了住宅,房产证上都写得明明白白。
记者看了李先生提供的房产证,上面写明该房屋坐落于高立花园东区13幢,用途一栏写着:住宅用地/住宅。
“这是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我们要求跟其他业主享受一样的待遇。如果不承认我们是这里的业主,为什么又把道闸装到我们这幢楼的进出通道上?”李先生提出了质疑。
业委会:已经确权的东西还要分出去,不合理
当天,记者找到了高立花园业委会主任高利根。他告诉记者,此前小区共安装了4个道闸,东西区各两个,两个由城南街道出资,两个由小区业主公共资金出资。
为何13幢的48户业主不是高立花园东区的业主呢?高利根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会议纪要复印件的照片,上面写明,2020年3月,城南街道办事处召集高立社区和高立大厦相关房屋所有人,经过研究商讨后,高立花园东区13幢48户行政管理事宜才进行了移交。但高利根说,他们是高立社区的人,并不意味着是高立花园东区这个小区的人。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1-11幢的全体业主已经拥有了所有权,而13幢那时还是高立大厦,属于写字楼,不算高立花园东区,10多年过去了,他们现在提出来说自己也是这里的业主,我们已经确权的东西还要分出去,肯定说不过去的。”高利根强调,自其担任小区业委会主任以来,从来没有被告知13幢48户居民是小区的业主,13幢内的事务他所在的业委会也不曾参与,“他们之前属于自管状态”。
对于高立根的解释,记者也咨询了律师。浙江亿旺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业主拥有哪些权利,但认定是否为业主的依据,还是要通过查看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划文件才能明确。
“既然业委会不承认,为何安装道闸时把13幢也包了进来?不能把道闸再往小区里面移一点吗?”记者问。
“首先这幢大厦以前的出入口和我们小区不是同一个,后来他们才往这边进出。其次,道闸往里面移,两边都是房子,车辆交会怎么办?设在现在的位置,车辆进退比较方便,我们是出于安全考虑。”高利根说,对于道闸位置是否合理,业委会还让业主经过了一段时间适应。
社区:对道闸位置不知情,正多方协调
高利根表示,目前小区内的停车位数量有限,根据全体业主投票通过的车辆进出管理试行方案,小区内停车位先到先得,每户人家有一辆车免费停放,另外的车辆停放就要收费。”高立花园东区一共有150多个停车位,车子将近190辆,以前晚上停得路都堵住了,我们首先要确保业主的权利。”他告诉记者,原高立大厦本身带有一个配套停车场,可以停车。
对此,记者前往查看后发现,该停车场目前是一个对外开放的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为月费600元、半年费3000元及年费5000元。
一边是房产证上写着同一个小区,另一边是业委会的不认可,高立花园东区13幢的业主该去哪里停车呢?记者找到了城南街道高立社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章佳燕表示,道闸的位置是业委会自己定的,社区事前并不知情。“如果知道他们装在这个位置,还不给13幢的居民进,从社区角度我们是不会同意的。”章佳燕说,目前社区正在对此事进行协调,召集多方开会讨论解决办法。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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