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从1月1日起,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新国标规定,在电动车车速达到15公里每小时时,电动车须发出响亮的提示音。近日,有市民向我们反映,说他发现绍兴城区常见的两款共享电动车,并不符合新国标的这一规定。这是真的吗?
上午,记者在城区一些居民区附近找到了多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记者看到目前绍兴街头营运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主要是美团和马亚两个品牌,两种车型有新有旧,都配置有安全头盔,也都上了黄色的电动自行车牌照。然而记者通过扫码分别试骑了两款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现时速超过15码后都没有超速提示音,这与新国标是明显不符。
那么新国标规定的超速提示音和脚踏是可以随意去除的吗?记者也走访了街头一些经销新能源电动自行车的店铺。店铺负责人都表示,目前他们在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都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而且在时速超过15公里时,会发出频率固定的提示音。
电动自行车店老板告诉记者,在日常的销售过程中,确实有不少顾客希望他们帮忙去除超速提示音,但他们只能委婉的拒绝,有时候还会因此丢了生意,因为相关部门对他们有明文规定,如果违规是要受到处罚的。
几位店主表示,刚刚用上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们对提示音的接受确实需要一个过程,但从长远看,提示音能提醒车主控制车速,也能引起旁边的行人的注意,还是有安全作用的。那么既然普通市民在购买新能源电动自行车时需严格遵守规定,那么这些公开营运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为何没有执行新国标呢?记者联系了两家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企业,对方表示他们将尽快上线提示音功能。
记者将这一问题反映给了行业主管部门越城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表示,调查中他们发现,确实存在部分营运的共享电单车在车速大于15公里每小时时未发出提示音,原因主要是部分车辆故障和系统漏洞。而近日,他们已经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召开了越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精细化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3月底前平稳、有序推进共享电单车更新,推出新一代车型。相信不久之后,这样的不符合新国标的共享电单车,不会再出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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