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新昌县划定了中型及以上高排放柴油货车禁行区域。
禁行对象:
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急救险和经深度治理符合低排放要求的柴油货车除外。禁行区域内行驶的外地车辆同等有效。
禁行时间: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及以上高排放柴油货车在禁行区域内全时段禁行。
2.国四排放标准的中型及以上高排放柴油货车在禁行区域内当日7时至20时禁行。
3.国五排放标准的中型及以上高排放柴油货车按《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扩大“双禁”区域的通告》规定通行。
禁行区域:
北至新昌大道—东至219省道连接线和青山路—南至104国道—西至万丰大道—104国道(连接新昌大道与万丰大道)合围区域内。不包含禁行区边界道路在内以及新昌国际物流中心区域。
实施时间:
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对违反禁行区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必须在禁行区域禁行时间内通行的国四中型及以上高排放柴油货车,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
新昌县中型及以上高排放柴油货车禁行区域示意图
(内容来源:美丽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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