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0日),话题#轿车占车位男子叫叉车将其丢河里#登上微博热搜,网上也开始流传多段疑似男子本人第一视角拍摄的视频。
视频显示,拍摄者正在一个地下车库中,将镜头对准一辆小轿车。可以看到,这辆小轿车横向停放在一辆叉车的货叉上,叉车正在不断后退。视频中一名男声旁白说道:“刚刚哪个傻*啊,把那个车就停在我这里,叫他移也不移,大家看一下,给我留个证明,我把它扔到流花溪里去,哈哈哈哈哈……”“傻*,觉得自己很牛*一样啊,他*的**,你占我的车位啊,叫他移它告我感冒了,那可以啊,你告我感冒了,我直接给它丢到流花溪里去,这部破车我也赔得起,没事的啊。”
后面多段视频中,背景环境已经变成一条公共道路,其中一段视频的视角显示,叉车停放在桥边护栏处,货叉与货叉上的小轿车已经伸到了桥面外,随着叉车门架一点点向前倾斜。最后一段视频显示,叉车直接将车辆扔到了桥下,视频中有人大喊了一句“OK!”
有网友做了个总结:叉车上这辆轿车停放在拍摄视频男子的车位的前面,男子也致电轿车车主前来挪车,但对方以感冒身体不方便为由没有前来,因此男子决定把车子扔进流花溪,并拍下视频作为证据。
这个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说:“这样的做法,法律上不支持,道德上很赞同。”
也有网友吐槽:“叉车司机也是狠人,什么活都敢接。”
有网友认为,虽然对方理亏在先,但这样的行为不妥当:“很刑,这次有理变没理了。”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的,一般会受到刑事处罚。前几年好像看到一个案例,一司机把车停在别人店铺门口,油漆被店主用锐器刮伤,经鉴定维修费用超过五千,店主被刑拘。”
记者联系上了一位网友,他向记者证实了这件事。“就是在我们小区,福州融信白宫,扔车的具体位置就在花溪南路与洪湾路交汇处旁的桥梁上,桥梁下方就是流花溪。”这起扔车事件发生在昨天(11月19日)晚上10点39分,今天早上吊车来捞车,是在11点22分,他都有拍照片记录。
“被扔下去的是一辆福特汽车,直到今天早上,才有公安民警到现场,后来来了一辆带吊臂的卡车,把车子吊起来开走了。”这位网友告诉记者。
记者也就此事致电了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需要找相关科室了解具体情况。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联系上该科室。
11月20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通过官方微博“福州仓山警方在线”发布情况通报,拍摄视频且让叉车将车辆扔入水中的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也已到案。
(内容来源:橙柿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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