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上线
10种门诊慢特病实现全国范围内直接结算
近日,我市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系统成功上线,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异地就医,减轻了患者费用垫资负担。“这是继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后,我市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惠民举措。”绍兴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我市首批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10个病种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绍兴患有上述10种病的慢特病病人,在全国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该机构需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系统)就医,即可实现直接结算,免去事先垫付、事后报销的烦忧。”该负责人说。
另外,我市首批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有9家,分别是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柯桥区景岳堂中医门诊部、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诸暨市人民医院、嵊州市人民医院、嵊州市中医院和新昌县人民医院,后续将进一步扩大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门诊慢特病如何进行跨省直接结算?根据政策,慢特病备案人员需要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需要提醒的是,除上述10种门诊慢特病外,其他门诊慢特病备案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时,需按原途经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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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方法
办理途径:异地长期居住者和转外就医者都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办理:(1)线下办:绍兴市内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2)掌上办:浙里办App;(3)网上办:浙江政务服务网。
备案材料:异地长期居住者需提供三种材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2)异地就医备案表;(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异地工作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转外就医者需提供两种:(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市民)卡;(2)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审批通过的转外就医备案表。
(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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