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礼金,绍兴柯桥两人被处分

2021-12-30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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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部委员、副总经理谢冬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6年,谢冬明在担任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先后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3280元。谢冬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谢冬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柯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执法二队原队员丁志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1年,丁志钢在担任区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大队中队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执法二队队员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共计人民币2.4万元。丁志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丁志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全区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做好示范,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培树新风正气。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主责,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内容来源:清廉柯桥)

来源:越牛新闻   编辑: 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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