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疫情外溢扩散,根据《上虞区关于调整全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通告》和《上虞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意见》,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实行分级分类交通管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具体范围
详见:附件1
二、 分类分级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区域封控期间,一律禁止车辆、行人进出封控区域,确需进出的民生保障、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等车辆、人员,需凭专用通行证通行。
(二)管控区
区域管控期间,一律禁止车辆、行人进出管控区域,确需进出的民生保障、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复工复产等车辆、人员,凭专用通行证通行。
(三)防范区
防范区区域,车辆、人员按规定正常出行。
(四)出入环虞卡口
除国计民生、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复工复产等车辆及人员可凭专用通行证进出上虞外,其他车辆、人员一律禁止离开上虞。
请广大群众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交通管控要求,自觉遵守管制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对违反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2021年12月11日发布的上虞区交通管控通告作废。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
调整后的“三区”情况表
(内容来源:上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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