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鸮、灰头鹀、栗背短脚鹎……
各种平常人连名字都不知道叫什么的鸟儿
挤在房里逼仄的鸟笼里
发出无精打采的鸣叫
绍兴诸暨市公安局民警
仔细数了数,共有439只!
近日,绍兴诸暨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案。据悉,这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绍兴首例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案件,也是此罪在浙江省首例全罪名打击的案件。
(法条背景: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即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11月初,诸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森林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线索,有人在药店附近非法售卖猫头鹰。警方立刻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最终在店口镇祝家坞村某出租房内抓获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民警放生猫头鹰)
民警冲进杨某等人的出租房时,被现场的情况惊呆了,出租房内鸟鸣声声,地上鸟笼四散,厨房的位置还有一些明显是腌制过的鸟肉,有数百只之多。
经仔细清点,出租房内的439只鸟里,包括画眉鸟、雀鹰、雕鸮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余还有麻雀、灰头鹀、栗背短脚鹎等,此外,还查获各类猎捕野生动物的作案工具10余件。
据杨某交代,他和妻子及一个朋友从老家贵州到诸暨来找老乡,本来也想好好找份工作,但因吃不了苦,又没有一技之长,一直赚不到钱,便动起了捕鸟售卖的心思。
直至被警方抓获,4人共在野外诱捕鸟类1000余只。捕获的鸟中,部分进行腌制供日常食用,而画眉鸟、雕鸮等有价值的鸟则拿去以较高价格售卖。
诸暨警方循线追踪,于11月22日在绍兴越城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娟,她正是非法收购这批珍稀鸟类的“下家”。经审讯,杨某娟对收购杨某夫妻的598只特殊鸟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因涉嫌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被诸暨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鸟儿是我们的朋友,诸暨警方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要提升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检举揭发危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关爱野生动物我们携手并行
(内容来源:诸暨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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