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出租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司乘人员安全,共筑安全防护屏障。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该《通知》要求,司机在营运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在乘客上车时立即提醒乘客亮码和佩戴口罩,对拒绝佩戴口罩和拒不亮码的乘客可拒绝提供服务。
《通知》要求,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强管理,督促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进行体温检测,对车辆消毒、司机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强行车过程中动态管控,确保出租汽车不前往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暂停巡游出租汽车跨省业务。网约车平台公司要采取技术手段,严禁向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跨城网约车派单,确保车辆不前往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通知》强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以视频抽查、上路检查、第三方暗查等方式继续加大防疫工作查处力度,对不按规定佩戴口罩和未督促乘客规范佩戴口罩及亮码的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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