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柯桥法院启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熔喷布诈骗案,被告人陈某某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系浙江省首例涉熔喷布诈骗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下旬,从事经商的卢某准备购买一批熔喷布销售。因受疫情影响,作为口罩过滤环节的关键材料——熔喷布,市场需求激增,价格水涨船高,供不应求。
在卢某四处打听寻找进货渠道的过程中,此前与其曾有生意合作的杭州人陈某某谎称自己可以做这笔生意。陈某某告知卢某,可以通过其朋友买到熔喷布,不过需先支付五万元定金。
2月28日,双方经沟通约定以22万元一吨的价格进行交易,在卢某支付定金后三四日内发货。当天下午,卢某先将2万元定金打入陈某某账户。
然而,到了约定交易时间,陈某某却以朋友涉嫌倒卖熔喷布被警方抓获,生意无法进行为由拒绝交付。在多次要求退还定金未果的情况下,3月10日,卢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陈某某在绍兴柯桥被抓获。
据陈某某交代,他此前根本不知什么是熔喷布,通过网络搜索获悉熔喷布是生产口罩的必需品,只因了解疫情期间熔喷布的市场价格很高,而自身又背负债务,得知卢某正在寻找熔喷布的进货渠道,便向其实施了诈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成立。其在疫情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犯罪,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陈某某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及退赔全部赃款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和酌情的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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