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投入防疫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各区、县(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针对目前基层一线疫情防控任务重、压力大、人手紧等困难,决定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投入基层一线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社区联防联控。2月2日前,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与结对共建社区联系对接,了解社区疫情防控现状,根据社区需要,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安排党员干部到社区投入防疫工作,并自行统筹安排好所需物资。参加防疫工作的党员干部必须服从相关社区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坚持“召之即来、不召不来”原则,积极参与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宣传等工作。同时要注意自身防护和健康安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给社区增加额外负担。宣传、网信、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部门(单位),重点履行好各自职责,不再参与结对社区防疫工作。
二、组建应急突击队伍。由党员干部自愿报名组建“驰援一线、同行防疫”市直机关党员应急突击队,根据需要支持重点区域、重点社区、重点时段或重点部门、临时突发性防疫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和具有疫情防控专业背景的党员干部优先。原则上市直部门(单位)设机关党委的报名选派3名,设机关党总支的报名选派2名,设机关党支部的报名选派1名。应急突击队人员信息于2月2日前报机关工委汇总(详见附件)。应急突击队人员所需物资由选派部门(单位)负责保障。
三、党员社区报名入列。2月1日前,党员干部以电话、微信、钉钉等形式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到备案。利用业余时间,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以党员志愿者身份参与社区(村)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配合社区(村)做好舆论引导和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等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把党员干部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注重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各区、县(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要协调相关街道、社区(村)做好结对社区防疫工作的对接和党员社区报名入列的备案登记、人员统筹等工作,用好用足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这支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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