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绍兴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监督保障。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从“两个维护”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强化担当意识,强化风险防控。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本着对人民群众极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政治监督和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控工作。
要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重点针对疫情监测防控、医疗救治、物资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镇安保、舆论引导、应急值班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把握方式方法,实施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及时督促纠正发现问题,特别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决纠治。要紧盯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执纪问责,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甚至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要积极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全力以赴,敢担当、敢作为、善作为。要坚守岗位,落实好联系群众制度,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要在疫情防控中注意自身防护和健康安全,带头不举办、不参与聚餐活动,管好自己、管好亲朋。要带头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配合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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