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为径,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记者 徐晶锦 通讯员 曹韶博

2020-01-18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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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7日晚,“清风廉韵颂华诞”清廉主题文艺晚会在绍兴大剧院举行,晚会歌颂清官廉吏、点赞勤政为民、弘扬廉洁家风,充分展现近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资料照片) 记者 何 雯 摄

“老乡,我们是浙江绍兴来的巡察干部,专门来了解扶贫项目落实情况。”2019年10月,我市和四川省乐山市委联动巡察工作组深入马边县雪口山乡永兴村走访,对该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开展专项联动巡察。同时,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项目同步实施立项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一体推进,发挥了“1+1>2”的监督合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

民意是最好的标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实施的民意调查,受访群众评价2019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为97.9%,位居全省前列。

深化“四责协同”

盯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

“建设清廉绍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去年1月17日,市委书记马卫光在《浙江日报》发表题为《高质量推进清廉绍兴建设》的署名文章。

坚持党的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过去一年,我市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起来,打造“责任传动轴”,锁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有力推动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以上评议意见,建议回去后召开一次常委会,逐条对照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向市纪委报送整改方案,6月底前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2月,6个区、县(市)和6家市直单位的“一把手”到市纪委“赶考”,逐一面对面报告2018年度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当场领取评议意见,限时整改落实。

像这样的现场评议活动我市已持续开展多年,“一把手”们每年“赶考”也成为一种自觉。2019年,全市共对40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处理,45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

盯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这是市纪委监委牵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不断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缩影。

纲举方能目张。对柯桥区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来说,时常打开“柯桥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查看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考核反馈进行整改完善,已成为一种工作常态。这个统一的信息化履责平台,变年底集中考核、现场考核、结果考核为平时考核、过程考核、积累性考核,有效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抓住“关键少数”压实责任,才能以点带面,达到管住“绝大多数”的效果。

推进“四项监督”

“打虎”“拍蝇”“猎狐”持续发力

“绍兴市政协办公室调研员孙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月8日,一条“清廉绍兴”微信公众号的审查调查信息,阅读量瞬间破万。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2019年,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使“四项监督”互促共进、形成合力,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82件,党纪政务处分1588人,其中县处级1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8起,处理216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处理86人。一起起案件,释放出越来越强烈的信号——我市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保持,震慑不断,反腐败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

2019年7月5日,“红通人员”姚锦旗受贿等一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18年11月,辗转外逃13年的姚锦旗被引渡回国,成为国家监委成立以来首例成功引渡的职务犯罪案件。7月2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我市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进行了重点关注。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2019年,我市在成功追回2名外逃人员的基础上,坚持追逃和防逃并举,努力减少外逃存量,遏制外逃增量,不断把防逃追逃工作引向深入。

“我市农技推广中心3名干部违规报销的用车补贴也退回上缴了!”诸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通过巡察组输送的“弹药”,在督促诸暨市农业农村局整改巡察发现的违规发放车辆补贴问题时,发现并处置了“案中案”。

完成八届市委第五、第六、第七轮巡察,开展“以权吸储”、基层信访矛盾化解专项巡察,巡察村(居)663个……烈日下、工地上、水田边,巡察组进村入企访户,集民意、找线索、探实情。通过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2019年,市县两级共处理党员干部221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运用“四种形态”

手握“戒尺”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在绍兴,它已成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管党治党新实践。

“感谢组织开诚布公的交心谈心,一餐饭一包烟其实都不是小事,以后我一定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上虞区某局办的中层干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只有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发挥第一、第二种形态基础性作用,才能保护好整片“森林”。2019年以来,全市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9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5593件,处理622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89.7%。一张张运用“四种形态”开出的“处方”,让误入歧路者迷途知返,让小病拖成大病者受到处罚。

“‘四种形态’以党纪为尺进行划分,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各种违纪行为;既是严管,更是厚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灿表示,践行“四种形态”,最大限度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才能为自然生态山清水秀的绍兴打造更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条重要要求。去年4月以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活动,通过集中梳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为全市81名干部公开澄清失实问题,其中包括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行政执法等一线工作的党员干部60人。“组织这么信任我们,我们一定要做得更好。”一位参加澄清通报会的“一把手”表示。

让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敢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绍兴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处置、处罚等作出具体规定,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在改革创新的氛围中让干部轻装上阵。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编辑: 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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