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诸暨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1年底,全市生猪出栏量将达到28.8万头,生猪自给率达到70%左右。
意见提到,为优化产业规划布局,诸暨市将适度增加生猪养殖总量。为此,诸暨市重新修编《诸暨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逐步调整诸暨市生猪存栏规模至18万头,新建生猪养殖场存栏规模原则上要求达10000头以上。目前,诸暨市已完成禁限养区域划分调整工作。在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的同时,支持发展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优质家禽等特色产业,优化肉类供给结构,切实提高猪肉及替代禽产品供应能力。
诸暨市鼓励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支持扩建原有养殖场,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对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年存栏达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财政奖励,自新建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每出栏1头生猪给予100元奖励,绍兴市级及以上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对现有已通过农业、环保、镇乡(街道)联合验收的保留生猪养殖场,鼓励其在符合法律法规、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按生产设计能力尽快释放潜在产能,在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六化”标准扩建至存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实行财政奖励,自扩建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每出栏1头生猪给予60元奖励,绍兴市级及以上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对规模生猪养殖场自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种猪的,给予每头500元补助,各级财政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同时,诸暨市还在养殖用地、鼓励跨区域产销对接和冷链体系建设、财政贴息、保险等方面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此外,诸暨市将通过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严格检测检疫、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等措施强化病疫防控力度。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应,更好地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商务局,有关镇乡(街道)等部门,将《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尽快实施,尽早落地见效,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发展,保障猪肉市场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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