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我市检验检测市场规范有序发展,2019年4月起,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情况
检验检测产业是现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对于加强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共有检验检测机构152家,涉及建筑工程、环境监测、机动车、水利工程、消防设施、纺织服装食品药品等领域。4月9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绍兴市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采取了市、县(市、区)联动的方式,对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我局及各属地区、县(市)局迅速行动,由行政监管人员+稽查办案人员+评审专家联合组队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检测资质不符、检测程序不规范、篡改数据结果等行为的整治打击。检查中共发现各类问题598个,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42份,暂停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18家,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3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3次。同时,移交违法案源线索13件,立案13件,已结案6件,罚没款70余万元,有效的遏制了检验检测市场违法乱象。
二、存在问题
从本次检查来看,检验检测机构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在人员能力、设备材料、标准执行、现场环境、出具报告等方面不规范的现象:
(一)人员能力
一是人员资质问题。有19家机构存在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操作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等问题。如上虞区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行为。
二是能力确认问题。有22家机构不能提供相关人员上岗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记录、培训计划中缺少相关安全作业内容、缺少内部实操培训记录和完整的外部培训计划以及未对检验检测人员、设备操作人员能力进行确认或缺少相关确认支持资料等。如嵊州市某勘察公司不能提供内审员RB/T214培训证明。
三是人员档案问题。有9家机构存在人员档案不完整,缺少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提供实验室检测人员从业承诺书等问题。如越城区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缺少张某、杨某等技术人员授权、岗位任命、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档案材料。
(二)设备材料
一是设备性能问题。有33家机构存在维护保养不及时、制定
计划没有针对性、维护保养不遵循设备使用说明、实施记录不全、未提供相关设备有效检定、校准证书、设备超检定有效期、校准参数不全等问题。如上虞区某环境检测公司有机质项目检测用油浴锅、滴定管、移液管未进行量值溯源。
二是使用登记问题。有15家机构存在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及安全防护等问题。如新昌县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子荧光光度计未按标准要求进行存储。
三是样品采集问题。有58家机构存在样品未标识,样品采集、存放不规范、标准样有效性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越城区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养护箱内样品未进行唯一性标识。
(四)标准执行
一是标准变更问题。有22家机构存在未及时办理标准变更,规范性文件已作废、有实质性变化的标准采用自我声明等问题。如诸暨市某技术检测有限公司HJ637-2012标准未变更。
二是文件管理缺失。有24家机构存在缺少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缺少方法验证记录问题。如柯桥区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GB 1852-2008游离甲醛含量测试项目缺少方法的验证记录。
三是管理体系不全。有56家机构存在缺少质量管理文件或制度、未将标准纳入受控管理、未及时开展内审管理评审、管理体系文件缺失等问题。如滨海新城某检测单位未能提供中小学塑胶跑道中TDI项目方法确认材料。
(五)场所环境
一是工作环境不符。有14家机构存在温湿度控制、缺少通风换气及交叉污染风险等问题。如越城区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VOC实验室同非甲烷总烃实验室共处一室,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
二是安全管理问题。有6家机构存在易燃易爆试剂未合理存放、检验区标识不明显等问题。如柯桥区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实验室未配备紧急喷淋装置、洗眼器等装置。
三是废物处置问题。有8家机构存在三废处理无标识、未将三废处理公司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等问题。如上虞区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三废收集无标识,无台账记录。
(六)出具报告
一是原始记录不全。有43家机构存在原始数据信息不全或原始记录与报告数据不一致问题。如诸暨市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某原始记录缺少风干记录信息。
二是签字盖章问题。有22家机构存在未签名、电子签名、检测报告专用章不规范等问题。如新昌县某车辆检测公司签发的某检验报告上授权签字人未手签且缺少签发日期。
三是未按标准检测或引用不当标准。有9家机构存在未按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问题。如嵊州市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检测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项目时将某车辆前移,实际检测距离小于0.5米,不符合GB2168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开展一次集体约谈。召集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针对这次“绍兴市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集体约谈,让检验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法制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同时,要求相关机构在《责令改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防止问题重复发生。个别暂停资质的机构在确认完成整改前,不得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活动。
(二)出台一个规范意见。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关于规范绍兴市检验检测行为的指导意见》,在征求检验检测协会、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市检验检测机构中推广使用。
(三)举办一次业务培训。对全市检验机构组织开展一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重点解读《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
(四)组织一次“回头看”检查。针对此次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依法做好后续处理工作,督促检验机构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各相关问题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整改和规范工作。同时,市局将对检验机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对不予整改和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持续加大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为期三年(2019-2021)的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检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与生态环境、建设、公安、海关、农业等部门做好沟通,互通信息,增强执法的合力和威慑力,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督促检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逐步破除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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