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宣传日来临前夕,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新闻发布会。
小编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7月16日,《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例反间谍人民防线地方立法,对于浙江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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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民如果发现间谍行为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线索,可以向谁举报?如何举报?
答:
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主要有5种途径——
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举报;
通过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举报;
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通过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问:举报间谍行为有功的话,可以获得什么样的奖励?
答:
近年来,广大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主动举报间谍行为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线索的数量逐渐增多。2018年,依据《反间谍法》相关规定,省国家安全厅对5名提供间谍线索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2019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对8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了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奖励。
《办法》对公民举报间谍行为奖励工作也作了明确规定,如公民举报的涉嫌间谍行为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信息和线索经查证属实,国家安全机关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并对举报人员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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