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河北省(雄安新区)、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试点省市被授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牌匾,正式启动试验区创建工作。
这是记者从20日下午在乌镇召开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会上获悉的。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宣读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通知》,介绍了《方案》内容。浙江省介绍了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以及积极创建试验区的设想和打算。
接下来,各试验区将结合自身特点,在数字经济要素流通机制、新型生产关系、要素资源配置、产业集聚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探索,着力打造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旗帜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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