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7日21时27分许,倪某某(男,30岁,绍兴市柯桥区人,系绍兴某针织有限公司负责人)驾驶一辆号牌为浙DAG688黑色奔驰牌小型轿车(车主为包某某)由东向西沿胜利西路行驶,途经越城区阳明中学附近地方时,与道路隔离护栏及周边行驶和停放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8辆机动车不同程度损坏和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检测,倪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8mg/100ml,系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倪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早前消息】
2019年10月7日21时27分许,倪某某(男,绍兴市柯桥区人)驾驶一辆黑色奔驰牌小型轿车由东往西沿胜利西路行驶,途经越城区阳明中学附近地方时,先后与道路隔离护栏及周边行驶和停放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多辆机动车和隔离护栏受损,无人员受伤。现肇事驾驶员已被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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