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政府召开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市长盛阅春主持会议,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关于《绍兴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据调查,全市共有2000年以前建成交付使用的老旧小区1089个,住户20.38万户,其中已实施改造471个,尚有618个老旧小区未实施改造。相关方案提出,今年我市将启动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制订三年建设计划,2020年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实现古城内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覆盖,到2022年基本完成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累计完成100个示范小区改造,努力将全市老旧小区打造成配套设施完善、居住环境优美、人文特色彰显、管理机制健全的美丽宜居型小区。
会议指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是拉动城市内需的重要抓手,是群众期盼强烈的民生工程,对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宜居水平、助推美丽绍兴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加强要素保障, 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新一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最多跑一次” 改革要求,优化项目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办事效率,同时加大财政奖补力度,灵活运用多种筹资方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要注重统筹兼顾,将老旧小区改造跟城市有机更新、文明城市创建、未来社区建设相结合,坚持综合整治、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提升老旧小区的治理和服务水平。要坚持群众路线,将“枫桥经验”运用好、发挥好,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畅通居民参与渠道,深入听取群众建议,让居民全程参与规划设计、改造建设、后期管理,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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