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名有着一定电焊工作经验的“电焊师傅”收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根据有关法律,决定对他们处以2天行政拘留的处罚,这几个“师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不小代价。
9月9日,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越城公安分局斗门派出所在对越城区斗门街道荷湖村的一处厂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刘某生等四人正在电焊,经询问,四人(三男一女)均未取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俗称电焊证)。据悉,这也是今年该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中查处的第一起无证案件。
据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陈波介绍,电焊工属特种技术操作工种,电焊作业存在着触电、灼烫、火灾、爆炸等事故隐患,无论是要求持证上岗,还是要求上岗前后做好相关管控措施。他们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受案移交,4人被处于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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