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电商平台规范发展 打造全省“放心消费”标杆城市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阮越才

2019-09-0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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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促进电商平台规范发展,加大对网络消费市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电商平台驶上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去年全市实现网络零售总额535.1亿元,同比增长25.6%,涌现出20多个淘宝村,各类零售网店更是数以万计。在推动电商平台合理发展的基础上保证网络消费安全,成为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意见主要包括推进平台经济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促进电商平台规范发展、加强电商领域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网络市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网络市场消费者维权机制6个方面内容,共16条工作措施。

目前我市已逐渐建立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尤其是绍兴黄酒品牌保护创新推行“互联网+”监管的成功经验,有望得到推广。今后,相关部门将以国家商标局绍兴受理窗口设立为契机,推进商标申请注册、区域品牌培育等工作,促进我市电商领域商标品牌向更大数量、更高质量发展。

创建示范区,辐射带动全市电商发展。我市将加快推进柯桥区的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电商主体培育、产业配套服务、示范企业和跨境营销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互联网优势企业,做强互联网特色产业集群。

“深化实施‘放心消费在绍兴’行动,进一步完善网络市场消费者维权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后我市将继续推行电子商务经营者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培育一批电商领域放心消费单位,督促电商平台建立消费争议先行和解直通车、消费维权服务站、绿色通道等,织起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维权网,努力打造成为全省“放心消费”标杆城市。

来源:绍兴日报   编辑: 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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