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湿不是湿,
你说的干是什么干”
“逼疯”上海人的垃圾分类
马上就要轮到浙江人了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提高垃圾分类质量,近日,浙江发布全国第一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该《标准》统一了分类设施标志标识和颜色,明确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内容。小编带你了解~
生活垃圾分为几类?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都有什么区别?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根据城镇生活垃圾的特性,可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
未污染的、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有害垃圾
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
易腐垃圾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餐饮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农贸市场产生的生鲜垃圾。
厨余垃圾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和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餐厨垃圾
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应综合考虑各地自然条件、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以及回收利用废弃物的能力等方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
鼓励居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易腐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皮。
大件垃圾
重量超过5kg、体积超过0.2m³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较强,需要拆解后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
园林垃圾
园林植物自然凋落或人工修剪所产生的植物残体。
装修垃圾
房屋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料或废弃物。
分类收集
垃圾投放点
生活垃圾投放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农贸市场、 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点。
投放点内的垃圾收集容器可采用240L或120L的分类垃圾桶;居民区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宜采用箱式收集容器。垃圾投放点的垃圾不得满溢、不得散落。
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应单独设立投放点,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围挡遮护等设施。
集置点
集置点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封闭的居民区内,宜设置集置点;开放式居民区应按垃圾产生规模单独或联合设置集置点;
农贸市场集置点宜设置在交通便利且避开人流密集的区域;
学校集置点的设置宜远离学生活动区域;
医院生活垃圾集置点应与医疗废弃物集置点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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