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纳入财政经费保障);下属绍兴市重大公建项目工程管理促进中心(挂绍兴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牌子),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5名,从事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设计监管相关工作;绍兴市重大公建项目工程管理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7名,从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文字综合等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选调人员须为现职事业编制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5)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16日。报考人员填写《绍兴市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照片或PDF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289514849@qq.com,联系电话85120759。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建设局政治处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整选调计划。
(三)组织考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
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等情况者,由市建设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市建设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报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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