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诸暨试点在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域集中性引入“地票”政策!
有人为这个政策叫好鼓掌的,也有不少人对面积、价格、手续等等问题,不太明白的。
因为这些问题指向比较集中,所以我们把大家最关心的都整理出来,采访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答。赶紧来看一下▼▼▼
一平米地票等于多少钱?
答:按规定抵扣商品房购房款项。允许地票权利人使用初始核发、原用途为“宅基地”的地票,在符合要求的商品房屋开发楼盘内购买房屋时抵扣相应额度的购房款项,抵扣标准为3800元/㎡。交易取得的地票不允许抵扣商品房购房款项,但在权利人直系亲属之间流通交易的不受本条限制。
东白湖镇上危房可以换吗、小平方?
答:实施地块必须符合市委市政府最新地票政策文件明确的要求,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施。1.属于城市或集镇规划建设用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地块。2.属于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或者文化遗产等保护范围内的房屋。3.纳入市政府确定的“三改”征迁范围、“城中村”改造计划等的地块。4.权利依法受到限制的地块。5.其他不宜实施的地块。
诸暨每个镇都享受这个政策吗?
答:“地票”政策自2016年底全面开始实施。需要置换的意向户可以向所属镇乡(街道)提出书面申请。草塔龙珠里村是在农村危旧房改造中首次集中性采用“地票”政策。其他镇乡(街道)是否集中性采用“地票”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才能明确。
落地面积90多平方可以换多大的商品房,另外还要钱吗?
答:如果置换户成功领到地票,属农村宅基地复垦的,“地票”面积以土地权属证书等合法权源确认的面积为准;土地权属证书面积与房产权属证书面积不一致的,以土地权属证书面积为准。部分“地票”有抵扣商品房屋购房款项功能,置换户在本市范围内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楼盘中新购置商品房用于安置时,可以使用《凭证》抵作相应额度的购房费用。
地票干嘛用,换屋基地还是现金?
答:地票原用途确认为“宅基地”的,权利人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用:(一)流转交易;(二)置换年度建房指标;(三)按规定抵扣商品房购房款项;(四)政府回购;(五)质押贷款。地票原用途确认为“其他”的,只允许权利人按以上第一、第二两种方式使用。
地票可以转给别人吗?
答:地票原用途确认为“宅基地”、“其他”的,权利人可以将“地票”进行流转交易。地票允许在户籍在诸暨市的在册居民及在诸暨市域内注册登记的工商企业之间整体或分割交易流通。分割交易的,单次交易面积不得小于40㎡,不足40㎡的须一次性交易。
具体有什么样的要求,只单单是农村住房面积换同等地票么?
答:以下类型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实施地票
1、农村宅基地。指土地权属证书确定的用途为农村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
2、农村集体非住宅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村内部废弃的公益或公建设施用地、空闲建设用地及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等集体建设用地,不包括农村废弃公路用地、废弃特殊用地、废弃独立工矿用地等。
属农村宅基地复垦的,地票面积以土地权属证书明确的面积为准;属农村集体非住宅建设用地复垦的,地票面积以实际复垦面积减去政府统筹部分后剩余面积为准。
我老家陈宅湖田村的老房子空了快10年了,不知道单我一户人家能不能换的?
答:实施地票的地块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或其相应的变更调查成果显示的地类为建设用地。
2.地块单体面积大于等于400㎡(与农用地相连的以及举证地块除外)。属宅基地复垦的,地块实际可复垦面积和地票核发面积之比须大于等于1.6;属全域整治或整村整治的,允许适当放宽上述比例,并允许以行政村或项目区域为单位对比例进行总体平衡。
3.利用宅基地实施复垦的,地上合法确权建筑占地面积须大于等于50㎡。
4.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清晰无争议。
如单户房屋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小于50㎡的,允许拼户实施,但户均面积不得小于25㎡。因全域整治、整村整治需要或连片复垦拆除旧房区域涉及单户合法房屋占地面积小于50㎡的,允许单户实施。
没有证的,只有和乡政府的地契,这种可以换吗?
答:属农村宅基地复垦的,必须有土地权属证书或相关批文。
房子倒了,地上无建筑的,怎么办?
答:因危旧房除险工作、镇级以上重点项目、“五星三A”创建等原因造成建筑物拆除以及房屋灾毁二年内的,在符合地票其它实施条件情况下,在村、镇两级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允许按原建筑情况实施地票。不属于上述情形,持有土地权属证书但实地已无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地块,允许实施地票,但其用途只限于交易和置换年度建房指标,不得用于抵扣商品房购房款等。
编辑:厉燕军
评论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