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03个2018年度“浙江省善治示范村”,东湖街道香山村作为东湖街道唯一一个村荣获该项称号。“浙江省善治示范村”根据《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在乡镇(街道)初评、县(市、区)审核、市级核查的基础上评选,具有较高的含金量。
东湖街道香山村坐落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该村先后荣获省级卫生村、市级文明村、市级生态村、绍兴市民主法治村、区级5星党风廉政建设村等荣誉,同时,是东湖街道首批“五星创建”村,近年来,不论是村容村貌还是村民自治管理,香山村都以积极向善的面貌展现在大家眼前。
一是推进村民自治建设。坚持自治为基,把村民动员起来,以组织的形式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务监督等制度,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建立农村法律大讲堂,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巡回讲座和“送法下乡”活动,增强农民法律素养。
三是推进乡村德治建设。注重道德文化引导,挖掘中国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倡文明树新风、隔陈规除陋习”等主题活动,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用积极向上的行为和舆论力量推进家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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