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1家企业被撤销登记

记者 严竹萍

2019-05-2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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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所提交的房产证复印件未经房屋产权人授权使用,租房协议中出租方签名系伪造,绍兴两家企业被有关部门各处罚款15万元。日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举行关于虚假材料骗取登记专项整治情况联合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整治虚假登记部分典型案例。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简化公司登记流程,使得市场准入更加便捷高效,但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伪造签名等骗取公司登记,产生了“被法人”“被股东”“被老板”等虚假登记事件。如诸暨一家商贸公司在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中,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名,受到撤销登记的处罚。

据了解,自2018年起,我市对不法中介机构及人员以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证照核准登记开展了专项整治。截止到目前,共查办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案件31起,依法撤销虚假登记企业21家,已对其中5家企业作出50余万元的罚款处理。

今后,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为企业提供便捷的准入环境。同时,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等各类违法行为,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案件查处、撤销登记等后续工作。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编辑: 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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