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5天,新昌县人民医院收治了9位因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患者,目前仍有2人尚未脱离危险期。“近期雨水丰富、气温升高,各类野生菌生长繁殖旺盛,我县已进入毒蘑菇中毒高发季节。食用毒蘑菇常常危及生命,市民一定不要随便采。”新昌县农业局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吕文君提醒。(7月5日《绍兴晚报》)
因食用野生蘑菇中毒,这类事件在国内各地时有发生,造成不少的人员伤亡。而每每有此类事件发生,有关部门、媒体、相关专家等总不忘提醒群众,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等菌类,以防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然而提醒归提醒,采摘野生蘑菇的人还是有,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依然频频发生。
很显然,在部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非常薄弱的情况下,仅靠提醒并不能让他们自觉放弃采摘、食用野生蘑菇,更无法遏制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而必须采取实实在在的制止措施才行。
首先,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农村镇、村两级干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要组织相应人员,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实抓好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工作。其次,要充分利用广播播报、张贴宣传标语和彩色图谱等形式,深入重点场所广泛开展宣传。同时,广泛使用微信群及公众号等网络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广大群众拒食野生蘑菇的安全意识。再次,进入毒蘑菇中毒高发季节,在各镇、村上山的路口,要安排专人对上山采摘野生蘑菇的群众进行劝导,并且加强市场监督,严禁超市、菜摊等销售野生蘑菇,严禁餐馆、酒店等加工制售野生蘑菇。
另外,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防范措施,切实做好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防控预案、报告、处置各项工作,将误食有毒野生蘑菇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