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绍兴要闻
串通保险理赔,流窜各地疯狂“碰瓷”
一起特大跨省碰瓷诈骗案宣判,16人入刑
2019年07月04日 08:26:20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开豪车碰瓷,6年里,这伙人在广东、浙江作案400多次。7月1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特大跨省碰瓷诈骗案在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其中,主犯瞿某作案144次,共骗取14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11月起,原在广州开黑车的张某与何某转行做起了“碰瓷”生意。他们或开自己的车,或开租来的车,趁着被害者行车变道、转弯的时候,故意不避让甚至加速冲上去,与被害者的车子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负全责或负主要责任的假事故,以此骗取车辆保险理赔款。

一开始两人只是做“小本生意”,一年后“生意”越做越大。

2013年10月,两人来到台州结识了瞿某等人,并将这门“碰瓷”技术传授给他们。在瞿某的带领下,“碰瓷”手段进一步升级,作案用的普通车辆变成了奔驰、宝马、路虎等豪车,他们还与保险公司理赔员、修车厂老板串通,一方面提高车辆修理费,一方面维修时使用二手维修件或副厂件,以此赚取差价,形成了“碰撞——定损——修理”一条龙的犯罪产业链。

据介绍,一起案件理赔金额在1万至3万元之间,差价约有30%,也就是说,犯罪团伙“碰瓷”一次能赚3000至10000元。2012年至2018年间,瞿某等人在广州以及绍兴、台州、温州等地疯狂作案400多次,共计骗取保险理赔款400多万元。

去年2月,柯桥警方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先后抓获驾驶员瞿某、张某以及修车厂老板蒋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今年1月3日,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柯桥区法院审理认为,瞿某、张某等16人单独或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主犯瞿某作案次数最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款10万元;另一主犯叶某单独或结伙作案116次,共骗取90余万元,被判处十年三个月,罚款10万元;其他人被判一年至十年不等,并分别处以2000至80000元罚款。


作者:记者 杜珊珊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