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投标杭绍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中的自动扶梯及电梯设备工程后,缴纳了1万元现金的廉政承诺保证金。记者从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获悉,到目前,已有50家参建单位缴纳了64万元廉政承诺保证金。
杭绍城际轨道交通是国内首条由区级层面自主报批、建设的横跨杭州、绍兴两地的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项目投资大、参建企业多,为有效防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出台《廉政承诺保证金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都要在招标文件和《廉政合同》中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廉政承诺保证金。
廉政承诺保证金在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内按年度滚动,参建单位若在当年度发生违反廉政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扣除原缴纳的廉政承诺保证金,还要补足相应款项。当年度未发生任何廉政方面违法违纪事件的参建单位,将给予原缴纳金额20%的年度奖励。
“把廉洁理念、廉洁机制、廉洁建设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对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实行双向监督,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将有助于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效。”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