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印发《绍兴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首次明确了对水运的扶持政策。
《方案》规定,对进出绍兴市港口码头的内河集装箱,每标箱给予100元奖励,每年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投资建设(含改扩建)300吨级以上码头的,按泊位(包括散货泊位、集装箱泊位)实际建设投入的10%予以奖励,每个港口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本地水运企业新购置500吨级以上船舶,按实际购置价10%予以奖励,每艘最高不超过20万元。目前,该政策的实施细则正在拟定中,预计最快6月底前出台。
据了解,我市共有港口及运输企业80家,总运力规模超过33.7万载重吨。近几年,依托杭甬运河,我市水运发展速度提升。截至2018年年底,绍兴市港口年吞吐量已超过2000万吨,内河船舶平均吨位突破400吨大关,集装箱年吞吐量达到2.4万多标箱。绍兴港越城港区中心作业区、上虞曹娥作业区、诸暨城郊作业区等一批新建大型综合性港口作业区已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