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家住诸暨马鞍二村的杨姑娘兴冲冲地前往巡特警大队领取了一只价值5500百余元的佳能单反相机。她根本没想到失窃已经两个月的相机还能找到,而且是在她没有报案的情况下。可是她不知道,这两天,办案民警为了找到她,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可谓费尽心血。
原来,5月8日那天,家住鼓山新村的袁先生车内被盗现金3900元,他马上向警方报了警。通过细致的侦查,巡特警大队于9日下午在陶朱街道唐山村租房内抓获了一名湖南籍盗窃嫌疑人秦某,男,38岁。而且在他的租房内还发现了一只崭新的佳能单反相机,而秦某无法说出该相机合法来源。
经过审讯,秦某交代说,他曾于5月7日凌晨,用拉车门的方式在鼓山新村拉了两辆汽车,在前一辆车内偷得半包中华香烟,后面一辆在副驾驶室车兜内发现一只资料袋,里面有一叠现金,他抽了一叠,后来数数是3900元。这辆车的失主就是袁先生,他于2日放了现金在车里,一直把车停在自家车库门口。结果7日晚上停车时忘了锁门,次日早上发现钱被盗后立即报了警。9日案犯即被抓。
在审查过程中,秦某交代了盗窃袁先生39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但钱已被他用光。他紧咬牙关坚称未偷过相机,那是他自己的。民警通过种种迹象确认,相机不可能是他的。由于失主未报案,民警无法查到相机的真正主人。为找到失主,巡特警大队广泛发动300余名队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出消息,并在相关小区的显眼处张贴图文并茂的寻失主告示。终于,12日那天早上杨姑娘在自家小区看到了告示,她一眼看到了自己的那只蓝色相机包,仔细一看,这不是自己的二个月前失窃的相机嘛!激动之下,她赶紧驱车赶到巡特警大队认领。
她告诉民警,因为她不经常使用相机,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盗,而且发现被盗后,她也无法确定停过车的地方,想想找到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没有报案。
目前,嫌疑人秦某已被刑事拘留。
在此民警再次提醒市民,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人离开时请随身带离;一旦发现钱物被盗应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机关快速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