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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阳明心学的几个关键问题
2019年05月18日 08:22:03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阳明心学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当代“显学”,不仅学术界在关注阳明心学的研究,研究成果可谓层出不穷,社会各界也在不同维度或面向上关注阳明心学,一个大众化的、向社会普及的“阳明热”正在形成。在这一方兴未艾的阳明心学潮流中,我个人觉得,应当警惕并杜绝阳明心学传播中的某些不良倾向:一是脱离历史、思想语境,故意夸大、拔高王阳明及其心学,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加以“神化”或“神秘化”,把王阳明讲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把心学讲得神乎其神、脱离生活;二是把阳明心学“庸俗化”,尤其是对阳明心学做片面的、不切实际的理解,以为学了阳明心学,便能“产出业绩”,甚至“心想事成”。不论是“神秘化”还是“庸俗化”,都是对阳明心学的误解误用,对现实社会的健康发展并无益处。我个人坚持认为,阳明心学的核心要义,只是要让人主动地、自觉地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自我心身秩序,并要求把这一心身秩序体现到、落实到自己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用这一完整的心身秩序来支撑起我们的日常生活,实现人格的独立、健全、完整、统一。总体上说,阳明心学是关乎我们的实现生存的,是关乎生存意义与价值的自我实现的。下面我就阳明心学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略谈一些看法。

一、“心即理”与“立志”

“心即理”是王阳明“龙场悟道”所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如果“龙场悟道”是阳明心学建构的起点或开端,那么“心即理”也就是阳明心学全部理论的基础。这里的“心”不是“一团血肉”,而是“本心”;这里的“理”,也即是“道”。“心即理”说,直接肯定了人的“本心”与“天道”的同一性,这就在根本上建立起了人的现实存在同一于最高天道的本质实在性,从而为人的生存确立了根基,为生存的意义与价值确立了原点。在王阳明那里,“心即理”是他关于人本身存在之真实状态的终极体认,是“龙场悟道”所体认的生命实相,在理论上,则成为他所确认的生命本原状态的“先验真实”。主动地、自觉地、内在地对这一“先验真实”予以确认,人们才真实地建立起了自我全部生活的基点,为人生建立起了根本的志向,这就是“立志”。生活的志向是需要建立在“心即理”这一生命实相的基础之上的。只有这样,作为“先验真实”的“心即理”才可能通过现实的生命活动被转化为“经验事实”,从而真实展开生存的全部意义与价值。实现“心即理”向经验领域的现实表达的根本有效方式,即是“知行合一”。因此在王阳明那里,“知行合一”即是生存方式,既是真实展开自我生命之本原实相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生命存在之意义与价值的根本途径。

二、“知行合一”

那么什么是“知行合一”?简单讲,就是我们要把经由自己内在所确认的“心即理”转换为现实的生命活动或生活实践。就人作为生命存在的本原真实状况来说,“心”原是能够自我觉知的,觉知就是心的本原能力;“心”的觉知若是真实的,也就是能够以特定的行为来加以体现的,“行”即是心实现其自我觉知的本原能力。所以在“本体”上说,知行原是一体,绝不可以分为两截。若是分为两截,就意味着生命自身存在的完整性遭受破坏,这就叫做心身“灭裂”。既然“心”是知的本体,也是行的本体,那么为确保生命存在本身的完整性与统一性,确保人格健全,做到心身一元,就需要把心体本身之知行的一体性贯彻落实到现实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这样才说得上生命存在的完整性。这一观点的精要概括,就是“知行合一”。因此在王阳明那里,“知行合一”即是实现本原生命的根本方式、途径或功夫,它显然是需要体现于人在现实世界的各种活动的。不论是意识活动、知识活动,还是情感活动、伦理活动等等,都只能在生命本身的真实性、完整性与统一性的前提之下才可能具有意义。就此而言,“知行合一”就是实现生存意义的根本方式。

三、“致良知”

“致良知”是王阳明全部学说的究竟之说,是“知行合一”的进一步深化,标志着阳明心学体系的终究完善。就其内涵的实质而言,“致良知”实际上也即是“知行合一”,只不过这里的“知”是专指“良知”而言。所谓“良知”,就是“心即理”的“心”,是人人所具有的“本心”,是人的真实本质。“致”的意思是“推致”,也即是“体现”“表达”“实践”之意。所以“致良知”,就是要把自己本有的、与天道相同一的、标志为人自身存在的本原真实的“良知”,在日常的生活实践之中如实地体现出来。这一体现的过程,即是“知行合一”的过程,是为“致良知”。正因为如此,“致良知”即是还原生命实相的功夫。如果我们懂得“致良知”,能够在日常生活实践之中把自己的良知如实地体现出来,在一切我们与之交往的对象性关系情境之中,都能把我们的本原良知体现出来,那么我们就享有一种与自己的生命实相同一不二的现实生活,从而实现了生命自身的完整、独立与自主,更为重要的是,“心即理”这一“先验真实”就通过我们的生活实践而被转换为“经验真实”,我们因此而实现了经验与先验的统一、后天与先天的统一、形下与形上的统一,以及一切知识、情感、理性、意志、道德之生活的统一,这样才真正实现了存在的完整性。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以私心、私利、私欲的满足为目的,那么我们就会在外物的追逐之中丧失自我生命的本原真实,就会造成经验生活与生命的“先验真实”之间的断裂,从而使生活走向生命目的的背反。“良知”是生命得以安立的本质基础,正是有了这个基础,我们才能在天地间堂堂地做个人。

四、“无善无恶心之体”

“良知”既然是现实生命的实相、生存意义的根基,那么按照传统儒家的观点,它必然是“至善无恶”,是“本善”,可是众所周知,王阳明曾提出著名的“四句教”,第一句就是“无善无恶心之体”。这句话从古至今受到人们的无数诘难与批评,到今天也仍然是确切理解“良知”之说的关键环节。

“心之体”就是“性”,就是“良知”。良知即是天道,天道必然是“至善”本身,所以王阳明说:“无善无恶,是为至善。”这同时就可以晓得,所谓“无善无恶心之体”,并不是要取消心体本身为“至善”的规定性,真正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来理解“至善”。那么什么是“至善”呢?“至善”就是最高善、绝对善。日常生活中的“善”,都是相对于“不善”或“恶”而言的相对价值,一切经验价值都是相对价值。但是心体或良知的存在,就其自身实在的本原状态而言,原是先验而普遍的,因此它作为价值的本体,既是必然超越于一切经验的相对价值的,又是一切经验的相对价值之所以可能的本原。正是就良知作为价值本原而言,王阳明称之为“至善”,“至善是心之本体”。但是另一方面,这一“至善”是超越于一切相对意义上的“善恶”的,或者说是没有任何经验意义上的“善恶”来与它相对的,所以说它“无善无恶”。正因为它“无善无恶”,所以它才成为绝对的价值中立,才能实现对一切经验上的相对价值进行如实分辨与恰当判断(“知善知恶”);正因为它是存在的终极实相,是本原真实,所以才成为一切经验活动之真伪的判断准则(“知是知非”)。好比数轴上的原点(0),它非正非负,超越正负,却是知正知负,是一切正数、负数皆得以清晰区分的准则。良知“无善无恶”,即是价值绝对,或绝对价值;在价值本体的意义上,它既超越于一切经验意义上的相对价值,却又是一切相对价值的本原,以及一切相对价值的现实判断者。良知本体“无善无恶”而能“知善知恶”,“无是无非”而能“知是知非”,所以是“至善”。

这一“至善”本体的实在状态,既不能用“善恶”“是非”来言说,那么就只能说为“中”,所以王阳明曾说:“良知即是未发之中。”“中”就是大中至正、公平正义,必是廓然大公,无偏无颇。所以良知即是中道之体,原是公平正义;良知即是真理,原是真实无妄。由此可知,王阳明讲“无善无恶心之体”,实际上正是特别强调了中正公义即是最高善。 “致良知”即是实现真理,这就是对于最高善的实践,所以是“以人而达天”“尽人道以达天道”的功夫。

还有一点也特别重要,正因良知“无善无恶”,只是个公平正义、廓然大公,所以良知是具有公共性的,也即是说,天下所有人的良知是具有公共的一致性的。这就表明,我们切不可把自我私心的偏好或私意当作良知。

五、“心外无物”

王阳明思想中还有一个“心外无物”之说,最容易被人们从字面上误解为“主观唯心主义”,但实际上,这与“主观唯心主义”没有关系。“心外无物”既有逻辑上的或理论上的内涵,也有经验上的、实践上的内涵。就后者来说,它实际上指向“致良知”“知行合一”之实践活动所达到的最终境界,也即是圣人境界。简单说来,如果我们的日常生活是能够做到自己“心体”的真实展开的,那么作为交往对象的一切人、事、物,就必然与自己的心体相联系,也即是与自己生命的本原实相相联系;实现了这种联系的对象事物,就其实际状况而说,显然是“不在心外”的。在终极意义上,我们通过“知行合一”“致良知”的实践活动,是能够实现天下一切万物与自己本心的相互联结的,是为“心外无物”的终极之境。这一终极境界,即是“天下万物一体之仁”的生命无限境界;在理论上,则是“心即理”这一本原的“先验真实”之充分的经验还原。臻于此境,则生命无余蕴矣。

阳明心学可谓体大而思精,境界宏博而精义入微,但其大纲,只是“致良知”而已。良知人人本有,原是光明莹彻,原是无私无偏,原是大中至正,原是廓然大公。犹如天心圆月,也原本无所不照。惟确认确信自己本有良知原是光明,原与天地万物无间隔,自致良知,知行合一,才可能实现出自己光明无私而又博厚高明的生活世界,才使自己的生命辉光日新,意义充盈。心体光明,则世界光明。

作者系浙江省稽山王阳明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


作者:董 平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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