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及寻衅滋事
近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等17人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法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7年至2018年,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实施“套路贷”犯罪,专门成立公司,下设五个相对独立的小组开展审核、放贷、催收工作,架构完整,分工明确。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名,诱骗被害人提供本人及亲友个人信息、在网络平台上签订虚高借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对于逾期未归还借款的被害人,催收人员以电话、短信滋扰被害人及其亲友,公开张贴被害人照片、讨债标语,以虚高借条向法院起诉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犯罪数额达107万余元,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涉恶“套路贷”
日前,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一批新型涉恶“套路贷”案件,对涉嫌诈骗犯罪的黄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经初步审查查明:2018年以来,以黄某、肖某某、黄某某为首,宋某某、谢某某、柏某某为骨干的犯罪集团,利用注册成立的三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纠集多人分工合作,以发放小额贷款名义实施诈骗犯罪。该犯罪集团设立专门网贷平台,向苹果手机用户推送贷款信息,以核查放贷条件为名骗借款人绑定该公司注册或购买的ID,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续期费、逾期费等虚增债务,又以锁定手机、抹除机主信息等方式催收贷款,诈骗金额达1000余万元。
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案件情况,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日前,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对2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增捕一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