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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年05月05日 12:13:49
来源:嵊州市纪委监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市纪委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开发区(浦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本接受有偿陪侍问题。2018年2月,开发区(浦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本在市区某娱乐场所包厢内唱歌,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期间被市正风肃纪检查组查获。2018年2月,王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下王镇何村原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童金龙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时任何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童金龙,组织党员去舟山普陀山旅游,费用合计10998元由村集体负担。2014年11月,下王镇党委责令追回相关费用,童金龙授意村会计陈某某采用虚列党务活动支出方式报入村财务抵充应退缴的费用。2018年11月,童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作风建设年”有关要求,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业主责,紧盯“四风”新动向,加大查处力度,对十九大后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四风”问题频发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一案双查”,同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声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


作者: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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