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安排,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时间为4月9日至4月23日,督察工作进入最后阶段,其中,为期8天的下沉督察工作已告一段落。记者昨天获悉,目前,督察组正对前阶段下沉督察情况进行梳理汇总。
市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仍稳步、有序、扎实地推进各项日常工作;对省督察组交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各地党委政府、相关责任单位仍以毫不松懈、立行立改的工作态度,以实际行动补齐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确保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据了解,昨天截至下午4时30分,我市共收到省督察组转办信访件11件,其中重点信访件1件。11日至21日,累计收到省督察组转办信访件11批180件,累计重点信访件20件。
180件信访件,分区域来看,分别为越城区41件、柯桥区49件、上虞区33件、诸暨市41件、嵊州市11件、新昌县5件、滨海新城0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气问题占比最高,共有55件,其次是水污染问题41件,另有涉及土壤、垃圾、噪声、扬尘、油烟等问题。
通过如此大范围、大力度的督察,各地纷纷表示,这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方位检视,将在未来很长时间内促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提升、大发展,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