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顺利通过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审核,成功入选省级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进入省级‘笼子’,可获80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补助金,目前第一期2000万元已到账。”昨天,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虞是绍兴市唯一一个浙江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县(市、区)。
近年来,上虞区实施江上花海景观工程、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等项目,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去年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然而,由于矿山开采历史欠账待偿、林地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偏低等因素,山水林田湖草急需生态修复。
根据实施方案,上虞将拿出48.78亿元巨资,统筹安排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森林质量改善工程、土地整治与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生物多样性维护工程、海岸线整治与修复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7大重点工程,包含上虞区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城区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印染行业退出土地修复、九六丘工业固废填埋点生态修复工程等41个重点项目,以点带面,系统有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目前,上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快速推进,新建项目全面开工,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提高。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此项工作的目标是到今年底,“四边区域”废弃矿山治理率提升到90%,全区经营性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的入库率提高到100%;林木蓄积量提高到239.69万立方米;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下降到5.6%;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6.7%;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提升到80%,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提升到9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提升到90%。